2005年2月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整容手术竟在宾馆客房施行
吴肖

  最近,湖州市卫生监督所在某饭店内查获了一支“整容游击队”:所有的医疗过程在宾馆的房间内进行,而全部手术只是由一个自称是安徽合肥籍的“护士”操作。
  在该饭店307房间,执法人员看到了5份“慧美灵五官修复协议书”。协议书上显示,仅在1月13日、14日两天,就有5位顾客上门,接受下巴、鼻梁、额头、嘴唇、耳朵等不同部位注射整容。用量最少的一人注射了两支该产品,价格在2500元左右,最多的一人在4个部位共注射9支,价格为1万多元。这些顾客分别是通过3家美容院介绍过来的,共用了20支产品,计2万多元。当场还发现开封未使用的、印有“美国FCK生态制品有限公司生产”字样的膨体聚四氟乙烯(美容修复材料)2盒,未开封的膨体聚四氟乙烯及丰胸系列18盒,垃圾桶内有使用过的注射器20支。
  据负责业务的一年轻男子称,他们属于“广州慧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”的杭州分公司。他们的产品有五官修复、隆胸、美白等系列,以销售“慧美灵”五官修复产品为主(即膨体聚四氟乙烯)。两名女工作人员,年纪大一些的负责修复产品的注射操作,年轻的负责售后服务。他们主要负责浙江省的业务销售,全省各地哪有业务就往哪跑,此次已是第三次来湖州了。他们主要通过当地美容院招揽顾客,由其介绍到饭店房间内,签署一份协议,然后进行产品注射。前两次在湖州共销售了20多支“慧美灵”产品,顾客大多是中年妇女。
  据负责注射操作的罗某表示,他们主要的美容项目是修复,手段很简单,就是将修复材料通过注射器注入顾客需要的部位。当问到产品效果如何时,回答说“是立竿见影的”。问她是否有资格证书,她说,她是青海矿区医院的一名护士,持有《护士执业证书》,但没带在身边,放在杭州分公司里。
  “以注射手段进行的美容服务也属于医疗美容项目。”卫生监督人员表示,根据卫生部公布实施的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,必须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,并获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另根据相关法规,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,主诊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等多项条件,因此,罗某等人的行为属非法开展医疗美容。此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(吴肖)